公告日期:2020-02-20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大成惠明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大成惠明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现将大成惠明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表决结果与决议以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大成惠明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大成惠明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以通讯方式召开,审议了《关于大成惠明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相关事项的议案》(以下简称“本
次会议议案”),权益登记日为 2020 年 1 月 17 日,投票时间为自 2020 年 1 月 20 日起,至
2020 年 2 月 18 日 17:00 止(以表决票收件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大成惠明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大成惠明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等规定,基金管理人授权的两名监督员在基金托管人授权代表的监督下进行计票,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计票结果进行了见证,北京市长安公证处对计票过程进行了公证。计票结果如下:
截止至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权益登记日 2020 年 1 月 17 日,本基金总份额为
738,059,917.95 份。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中,出具有效书面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 553,503,690.04 份,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 74.99%,达到法定表决条件。其中同意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 553,503,690.04 份,占出具有效书面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的 100.00%;反对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 0.00 份,占出具有效书面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的 0.00%,弃权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 0.00 份,占出具有效书面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的 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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