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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2-12 07:34:01 股吧网页版
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终止部分基金销售机构办理旗下基金相关销售业务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2-12


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部分基金销售机构
办理旗下基金相关销售业务的公告

为维护基金持有人利益,经与深圳市金海九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海九
州”)、江苏汇林保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林保大”)协商一致,鹏扬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自2024年12月12日起终止金海九州、汇林保大办理本公司旗下基
金的认购、申购、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等相关销售业务。截止2024年12月11日,上述销售机
构已无持有本公司证券投资基金的存量客户。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968-6688

网址:www.pyamc.com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
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销
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
性匹配意见。投资者投资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产
品资料概要(更新)等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在了解产品情况、
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
标,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
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请
投资者严格遵守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切实履行反洗钱义务。

特此公告。

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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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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