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鹏扬利泽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在代销渠道开展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5-22
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鹏扬利泽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在代销渠道开展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根据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各基金合作销售机构分别签署的开
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销售协议,决定自 2024 年 5 月 22 日起,投资者可到以下基金合作销售机构
办理鹏扬利泽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相关业务。具体的业务流程、办理时间和办理方式以各基金合作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一、费率优惠活动范围及内容
上线产品 基金合作销售机构名称 已开通业务 费率优惠
鹏扬利泽债券型证券 申购、赎回、转 申购、定投申购费率
投资基金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换、定期定额投 享受不低于 0 折优
(A 类 004614/ 资 ( 以 下 简 称 惠。适用于固定费率
C 类 004615) “定投”)业务 的,按原费率执行。
二、重要提示
1、具体费率计算以上述销售机构规定为准。基金的原费率,参见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更新的《产品资料概要》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相关公告。
2、费率优惠活动仅适用于我司产品在上述销售机构的上述业务的手续费。
3、费率优惠活动解释权归销售机构所有,敬请投资者留意前述销售机构的有关公告。
三、咨询途径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17
网址:www.essence.com.cn
网址:www.gzs.com.cn
2、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968-6688
网址:www.pyamc.com
四、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
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五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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