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公募基金参与销售机构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1-07
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公募基金参与销售机构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根据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各销售机构签署的销售协议,自
2024年11月7日起,投资者通过本公司旗下公募基金相对应的销售机构认申购、定期定额投
资相应产品时,具体费率优惠活动均以各销售机构业务规则或公告为准。
一、活动时间
自2024年11月7日起开展费率优惠活动。
二、适用基金范围
本公司管理的开放式基金适用本优惠方案,如有不适用此活动的基金,将另行公告。
三、费率优惠方案
投资者通过销售机构认申购、定期定额投资本公司旗下公募基金实行费率优惠(固定费
率、无申购费及基金合同有规定最低申购费率的基金除外),具体费率优惠活动均以各销售机
构业务规则或公告为准。
四、重要提示
1.在费率优惠活动期间,如本公司新增通过各销售机构销售的基金产品,自该基金产品
认申购当日起,将同时适用上述优惠活动,具体以各销售机构公告为准。
2.本公司旗下公募基金在各销售机构是否实行费率优惠,以及实施费率优惠活动的时
间、具体折扣以各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其中认申购费率按笔收取固定金额的,不享受申购费
率折扣优惠,敬请投资者留意各销售机构的有关公告。
3.费率优惠活动解释权归各销售机构所有,有关费率优惠的具体规定如有变化,敬请投
资者留意各销售机构官方网站的有关公告。
4.基金原费率请详见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
业务公告。
5.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平台办理本基金申购、定期定额投资的,具体费率优惠标
准及活动时间参见本公司相关业务公告或公司网站。
五、咨询方式
机构名称: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7999
网站:https://fund.piccamc.com
六、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
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在投资本公司旗下基金前,请务必考虑自己的风险承受能
力,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实现投资收益。投资有风险,选择须谨慎。敬请投资者于投资前认
真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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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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