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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9-19 08:56:30 股吧网页版
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鹏扬景兴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在直销渠道开展赎回费优惠活动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9-19

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鹏扬景兴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A类份
额在直销渠道开展赎回费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感谢广大投资者的信任与支持,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的理财需求,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对鹏扬景兴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A 类份额在直销渠道开展赎回费优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

基金代码 基金全称

005039 鹏扬景兴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A 类

二、适用渠道

本公司直销渠道。本次优惠活动暂不适用本基金其他销售渠道。
三、优惠活动期限

本次优惠活动时间为 2024 年 9 月 19 日至 2024 年 10 月 31 日。

四、费率优惠情况

优惠活动期间,凡通过本公司直销渠道申请赎回上述基金的投资者,在赎回时,赎回费享有如下优惠:

持有期限(Y) 原赎回费率 优惠后赎回费率 调整后赎回费归入基金资产的
比例

Y<7 天 1.50% 1.50% 100%

7 天≤Y<30 天 0.75% 0.75% 100%

30 天≤Y<90 天 0.50% 0.375% 100%

90 天≤Y<180 天 0.50% 0.25% 100%

Y≥180 天 0.00% 0.00% 100%

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直销渠道赎回本基金时,根据《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中相关约定,将收取归入基金财产部分的赎回费,归入基金财产以外的部分将免予收取。此次费率优惠不会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造成实质不利影响。
五、重要提示

1、本公告涉及相关费率优惠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优惠活动期间,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则及流程以本公司的安排和规定为准。投资者欲了解上述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更新的《产品资料概要》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相关公告。

2、投资者可访问本公司网站 www.pyamc.com 或拨打客服热线 400-968-6688 咨询相关情
况。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投资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
新)、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在了解产品情况、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
“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请投资者严格遵守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切实履行反洗钱义务。

特此公告。

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 年 9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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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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