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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04-04
鹏华尊悦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本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公开销售】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鹏华尊悦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1、鹏华尊悦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募集
及其基金份额的发售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7]2234号文注册。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
的注册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风险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推荐或者保证。
2、本基金是契约型定期开放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3、本基金管理人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登记机构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基金管理人”)。
4、本基金自2018年4月9日起至2018年6月8日止,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销售机
构非限量公开发售。
5、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包括直销机构和其他销售机构。其中直销机构指本公司设在深圳、北京、上海、武汉、广州的直销中心。其他销售机构请见“六、本次募集当事人或中介机构”的“(三)销售机构”。
6、本基金募集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机构投资者、发起资金提供方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可达到或者超过50%,本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销售。
7、本基金发起资金认购的金额不少于1000万元,且发起资金认购的基金份额持有期
限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少于3年。其中发起资金指基金管理人的股东资金、基金管理
人固有资金、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或基金经理等人员参与认购的资金。
8、本基金首次募集不设目标上限。
9、投资者欲认购本基金,需开立本基金管理人的开放式基金账户。若已经在本公司开立开放式基金账户的,则不需要再次办理开户手续。募集期内本公司直销中心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开户和认购申请可同时办理。
10、本基金销售机构每个基金账户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10元,各销售机构对本基金最
低认购金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直销中心的首次最低认购金额为100万元,追加认购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1万元,不设级差限制(通过本基金管理人基金网上交易系统等特定交易方式认购本基金暂不受此限制),本基金直销中心单笔认购最低金额与认购级差限制可由基金管理人酌情调整。本基金募集期间对单个投资人的累计认购金额不设限制。如果募集期限届满,单一投资者认购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者超过50%,基金管理人有权全部或部分拒绝该投资者的认购申请,以确保其持有基金份额比例低于50%,并于10个工作日内返还相应款项。
11、募集期内,投资者可以多次认购本基金。认购申请一经销售机构受理,即不得撤销。
12、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认购申请及认购份额的确认情况,投资者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
12、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募集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2018年4月4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介上和本公司指定销售机构网站上的《鹏华尊悦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13、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告将同时发布在本公司网站
(w
ww.phfund.com)。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下载基金申请表格和了解有关基金募
集事宜。
14、募集期内,本基金还有可能新增或调整销售机构,请留意近期本公司及各销售机构的公告,或拨打本公司及各销售机构的客户服务电话咨询。
15、对于未开设本基金销售网点地区的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
(400-6788-999;0755-82353668)或基金管理人指定的各销售机构的客户服务电话
咨询本基金的认购事宜。
16、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本基金份额的发售安排做适当调整,并予以公告。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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