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9-15
鹏华尊悦 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公开销售】
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09 月
重要提示
鹏华尊悦 3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由鹏华尊悦 6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
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鹏华尊悦 6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
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募集,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注
册。转型后的鹏华尊悦 3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已经中国证监会变更注册。《鹏华
尊悦 3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原《鹏华尊悦 6 个月定期开放债
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自同一日失效。
鹏华尊悦 6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
[2019]1241 号文准予变更注册为本基金。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
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鹏华尊悦 6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转型为本基金的变更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
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属于债券型基金,其预期的收益与风险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
金。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
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
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但不限于:系统性风险、非系统性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本基金特
定风险及其他风险等。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表现
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
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 原则,在投资人作出投资
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承担。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
投资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或者构成一致行动人的多个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可达到或者
超过 50%,本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公开销售。
本招募说明书约定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编制、披露与更新要求,自《信息披露办法》实施之日起
一年后开始执行。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20 年 08 月 15 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 2020 年
06 月 30 日 (未经审计)。
目 录
第一部分 绪 言
第二部分 释 义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第四部分 基金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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