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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3-06-17
东方臻宝纯债债劵型证券投资基金2023年第 1 次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3 年 06 月 17 日
东方臻宝纯债债劵型证券投资基金 2023 年第 1 次分红公告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东方臻宝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东方臻宝纯债债券
基金主代码 006210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8 年 8 月 8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有关法律法规、东方臻宝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
称“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相关规定。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23 年 6 月 12 日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本次分红为 2023 年第 1 次分红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东方臻宝纯债债券 A 东方臻宝纯债债券 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6210 006211
截止基准 基准日下属分级 4.3143 1.2221
日下属分 基 金 份 额 净 值
级基金的 (单位:人民币
相关指标 元)
基准日下属分级 922,861,374.86 2,417,978.42
基金可供分配利
润(单位:人民币
元)
本次下属分级基金分红方案 3.3500 0.2300
(单位:元/10 份基金份额)
注:按照《东方臻宝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 6 次,每份基金份额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基金份额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 1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 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23 年 6 月 19 日
除息日 2023 年 6 月 19 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23 年 6 月 20 日
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日在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登记在
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选择红利再投资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其转投的基金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份额将按照 2023 年 6 月 19 日除息后的基金份额净
值为准进行确认。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向
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
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
东方臻宝纯债债劵型证券投资基金 2023 年第 1 次分红公告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3.1 本次收益分配公告已经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
3.2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为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自行选择。选择红
利再投资的,红利再投资转换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未选择分红方式的,则默认为现金分红。
3.3 当投资者的现金红利小于最低现金红利发放限额 1.00 元(不含 1.00 元)时,注册登记
机构则将投资者的现金红利按 2023 年 6 月 19 日除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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