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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3-29 12:41:48 股吧网页版
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新增邮储银行为代销机构并开通基金定投业务、参加其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3-29

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新增邮储银行为代销机构并开通
基金定投业务、参加其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根据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邮储银行”)协商一致,决定自 2024 年 4 月 1 日起,本公司旗下部分基
金新增邮储银行为代销机构并开通基金定投业务、参加其费率优惠活动。

投资者可通过邮储银行办理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定投业务,同时参加其费率优惠活动。具体的业务流程、办理时间和办理方式以邮储银行的规定为准。具体公告如下:
一、本次新增江苏银行为代销机构的基金列表

序号 基金代码 基金名称

1 015815 浦银安盛稳鑫 120 天滚动持有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A 类

2 015816 浦银安盛稳鑫 120 天滚动持有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C 类

3 519116 浦银安盛沪深 3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A 类

4 019210 浦银安盛沪深 3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C 类

5 006555 浦银安盛全球智能科技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A 类

6 014002 浦银安盛全球智能科技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C 类

二、开通基金定投业务

1.参与基金

上述新增邮储银行为代销机构的基金。

2.基金定投

基金定投指投资者通过邮储银行提交申请,约定固定扣款时间和扣款金额,由邮储银行于固定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和提交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具体办理事宜以邮储银行的业务规则及具体规定为准。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投资者可通过邮储银行的营业网点、网银或者手机银行申请开办基金定投业务并约定每期固定的投资金额,每期扣款金额最低为 100 元。

2)邮储银行将按照与投资者申请时所约定的每期固定扣款日、扣款金额扣款,投资者须指定一个有效资金账户作为每期固定扣款账户。若遇非基金交易日时,扣款是否顺延以邮
储银行的具体规定为准。具体扣款方式按邮储银行的相关业务规则办理。

3)基金定投业务办理的具体时间、流程及变更和终止以邮储银行受理网点的安排和规定为准。

三、基金费率优惠活动

1、参与费率优惠活动基金为所有本公司已在邮储银行代销上线的基金,后续上线基金的优惠活动以届时公告为准。

2、投资者通过邮储银行进行基金申购及基金定投业务,均参加邮储银行的费率优惠活动,固定费用不打折,具体费率优惠活动细则以邮储银行公告为准。

3、有关上述费率优惠活动的具体费率折扣及活动起止时间,敬请投资者留意邮储银行的有关公告。

四、重要提示

1、 本公司有权根据市场情况或法律法规变化调整上述业务规则,并在正式调整前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披露。

2、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五、咨询方式

投资者欲了解本公司管理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相关基金的招募说明书。投资者也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95580

网址:www.psbc.com

2、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专线:021-33079999 或 4008828999

网址:www.py-axa.com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
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注意投资风险并选择适合自己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 年 3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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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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