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景顺长城中证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增华泰证券为销售机构并开通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基金转换业务及参加申购、定期定额投资申购费率优惠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09-28
关于景顺长城中证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新增华泰证券为销售机构并开通基金定期定额
投资业务、基金转换业务及参加申购、定期定额投资申购费率优惠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根据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
公司” )与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证券” )签署的销售协议,自2021年9月28
日起本公司新增委托华泰证券销售本公司景顺长城中证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并开通
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和基金转换业务,同时参加华泰证券开展的基金申购及定期定额
投资申购费率优惠活动,具体的活动时间、优惠费率以华泰证券的规定为准。现将相关事项
公告如下:
一、新增华泰证券为销售机构
1、适用基金
景顺长城中证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6682)。
2、销售机构信息
销售机构名称: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东中路228号
法定代表人:张伟
联系人:庞晓芸
电话:0755-82492193
客户服务电话:95597
网址:www.htsc.com.cn
二、通过华泰证券开通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是基金申购业务的一种方式, 投资者可以通过华泰证券提交申
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华泰证券于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的资
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以及基金申购业务。投资者在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的同时,仍
然可以进行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1、适用投资者范围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适用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上述基金的
基金合同约定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
2、定期扣款金额
投资者可以与华泰证券约定每月固定扣款金额,每期最低申购金额以华泰证券为准,且
不设定级差及累计申购限额。华泰证券定期自动代投资者提交的申购金额,应与投资者原定
期定额投资业务开通申请中填写的申购金额一致。
3、交易确认
以每期实际定期定额投资申购申请日 (T日) 的基金份额资产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
额。定期定额投资申购的确认以各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4、有关“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的具体业务办理规则和程序请遵循华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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