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5-13
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上银慧祥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1 年第 1 号)
基金管理人: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上银慧祥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于 2018 年 12 月 21
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8﹞2134 号文准予注册募集。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
2019 年 1 月 24 日正式生效。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要求,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基金管理人对《上银慧祥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及《上银慧祥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并已履行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备案流程。修订后的合同以及托管协议已于 2020 年 5月 23 日进行信息披露并正式生效。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侧袋机制指引(试行)》的要求,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基金管理人对《上银慧祥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及《上银慧祥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并已履行向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流程。修订后的合同以及托管协议已于 2021 年 5 月 13
日进行信息披露并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基金管理人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向投资者保证最低收益。
当本基金持有特定资产且存在或潜在大额赎回申请时,基金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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