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发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6-28
广发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时间:二〇二四年六月
【重要提示】
本基金于2011年5月6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1]668号文核准。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1年8月5日正式生效。
本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在封闭期结束并转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后面临的巨额赎回风险,本基金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可能不一致的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等。投资者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基金合同》。
本次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主要对基金管理人等信息进行修订,更新内容截止日为2024年6月25日。除非另有说明,本招募说明书(更新)其他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24年5月21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24年3月31日(本报告中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目 录
第一部分 绪言...... 1
第二部分 释义...... 2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 7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 15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 18
第六部分 基金的募集 ...... 21
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的生效 ...... 22
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的上市交易 ...... 23
第九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 ...... 25
第十部分 基金的投资 ...... 41
第十一部分 基金的业绩 ...... 54
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财产 ...... 58
第十三部分 基金资产的估值 ...... 59
第十四部分 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 64
第十五部分 基金费用与税收 ...... 66
第十六部分 基金运作方式的变更及相关事项 ...... 69
第十七部分 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70
第十八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 ...... 71
第十九部分 风险揭示 ...... 77
第二十部分 基金的终止与清算 ...... 82
第二十一部分 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 84
第二十二部分 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99
第二十三部分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116
第二十四部分 其他应披露事项 ...... 118
第二十五部分 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 ...... 119
第二十六部分 备查文件 ...... 120
第一部分 绪言
《广发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及《广发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编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发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基金”或“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基金吧/财富号/股吧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