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9-23
鑫元中债 1-3 年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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鑫元中债 1-3 年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份额发售公告重要提示1、 鑫元中债 1-3 年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的募集已于 2019 年 4 月 2 日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 ) 证监许可[2019]550 号文准予注册。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注册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风险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推荐或者保证。2、 本基金类别为债券型基金, 运作方式为契约型、开放式。本基金根据认购费、申购费、赎回费、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 其中: 在投资者认购、申购时收取认购、申购费用,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的基金份额,称为A类基金份额; 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而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的基金份额,称为C类基金份额。本基金A类和C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和公告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公式为计算日各类别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该类别基金份额总数。鑫元中债 1-3 年国开行债券指数 A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代码为【 007324】, 鑫元中债 1-3 年国开行债券指数 C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代码为【 007325】。3、本基金的管理人为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使用全称或其简称“ 本公司” ),托管人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使用全称或其简称“交通银行” ),登记机构为本公司。4、 本基金自 2019 年 9 月 27 日起至 2019 年 12 月 26 日发售,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募集情况适当延长或缩短本基金的募集期限并及时公告,但整个募集期限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不超过三个月。5、 基金募集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6、本基金将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柜台和网上交易系统办理认购业务。
鑫元中债 1-3 年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2 / 15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公告。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任何与基金份额发售有关的当事人不得提前发售基金份额。7、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一个投资人只能开立和使用一个基金账户;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帮助他人违规进行认购。8、投资人应保证用于认购的资金来源合法,投资人应有权自行支配,不存在任何法律上、合约上或其他障碍。9、本基金不设首次募集规模上限。10、 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通过销售机构或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系统首次认购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10 元(含认购费,下同),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10 元。投资人通过直销中心柜台首次认购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10,000 元,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1,000 元。本基金募集期间对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设置最高累计认购金额限制。投资人在募集期内可多次认购基金份额,但认购申请一经销售机构受理,则不可以撤销。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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