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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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永赢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修改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于 2019 年 7 月 26 日颁布、 2019 年 9 月 1 日起实施的《公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监管
机构备案,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对永赢昌利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进行相应修订,具
体修改内容请详见附件《永赢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修订前后对照
表和《永赢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修订前后对照表。
本公司将在更新的《永赢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中对相关
内容进行修改。
上述修改自【 2019】年【 10 】月【 25 】日起生效。
重要提示:
1、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修订系因相应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动而进行的修改。
此次修订已经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2、本公司于本公告日在网站上同时公布经修改后的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托管
协议;
3、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 021-51690111
本公司网站: www.maxwealthfund.com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
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
现的保证。 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该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
等文件。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 年【 10】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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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永赢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修订前后对照表
《永赢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按照证监会《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的规定修改拟定, 修改后的《 永赢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与原《永赢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对照说明如
下:
章节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部分 前言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
依据和原则
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
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
金法》 (以下简称“《基金法》 ” )、《公开
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以下简
称“ 《运作办法》 ”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
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销售办法》 ” )、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以下
简称“ 《信息披露办法》 ” )、《公开募集开
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和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