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5-12
关于华宝宝怡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的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华宝宝怡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现将华宝宝怡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本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审议了《关于华宝宝怡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有关事项的议案》,权益登记日为 2021
年 4 月 15 日,投票表决时间为自 2021 年 4 月 16 日起至 2021 年 5 月 10 日 17:
00 止(送达时间以本基金管理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经统计,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投票情况如下:
截至本次持有人大会权益登记日 2021 年 4 月 15 日,本基金总份额为
999,659,750.35 份,参与表决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 999,543,227.88 份,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 99.99%,其中同意的份额
为 999,543,227.88 份,占参与表决的大会份额的 100%;反对的份额为 0 份,占
参与表决的大会份额的 0%;弃权的份额为 0 份,占参与表决的大会份额的 0%。
上述出席情况达到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以上,上述同意本次会议议案的基金份额达到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基金份额的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华宝宝怡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关于华宝宝怡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有关事项的议案》获得通过。
本次持有人大会的计票于 2021 年 5 月 11 日在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南京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及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的见证下进行,并由上海市东方公证处对计票过程及结果进行了公证。本次持有人大会的公证费[点击查看PDF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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