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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12-23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平安惠泰 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增设C类基 金份额并修改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的投资理财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平安惠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的基金合同的约定,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在与本基金基金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决定自2024年12月24日起在现有基金份额的基础上增设C 类基金份额,原基金份额自动转换为 A 类基金份额。为此,本公司对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相关内容进行了相应修订,并更新基金托管人信息。 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设C类基金份额的具体情况
1、基金份额类别
本基金在现有基金份额的基础上增设C类基金份额,原基金份额转换为A类基金份额。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在申购时收取申购费,但不从该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在申购时不收取申购费,而是从该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
投资者可自行选择申购的基金份额类别,不同基金份额类别之间不得互相转换,但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或相关公告另有约定除外。
2、基金份额费率
(1)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费率
原基金份额转换为A类基金份额,原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费率将继续适用于A类基金份额,即: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
金额(M,含申购费) 申购费率
M<100万 0.80%
100万≤M<300万 0.50%
300万≤M<500万 0.30%
M≥500万 每笔1000元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A类基金份额投资人承担,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不列入基金财
产。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
持有期间(N为日历日) 赎回费率
N<7天 1.50%
7≤N<30天 0.10%
N≥30天 0%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人,将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不少于7日(含)的投资人,赎回费总额的25%计入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若将来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关于赎回费的要求,如适用于本基金,则本基金依照新的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的要求执行。
(2)拟增设的C类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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