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东方成长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管理费率并修改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08-05
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调整东方成长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管理费率并修改
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公告
根据 《中华人民共 和 国 证 券 投 资 基金 法 》、《公 开 募 集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运 作 管 理办
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东方成长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
下简称“《基金合同》” )的有关约定,东方成长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
下简称“本基金” ,基金代码:东方成长收益灵活配置A 400013/东方成长收益灵活配置
C 007687)的基金管理人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经与本基
金的基金托管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决定
对本基金的管理费率进行调整,并相应修改《基金合同》和《东方成长收益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 )等法律文件相关内容。 具体
修改内容如下:
一、修改内容要点:
将本基金的管理费率由年费率0.80%调整为年费率0.60%。
二、《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
页码 章节 原《基金合同》 修改后《基金合同》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在通常情况下, 基金管理费每日按前一日 在通常情况下, 基金管理费每日按前一日基金
基金资产净值的0.80%年费率计提。 计算方法如 资产净值的0.60%年费率计提。 计算方法如下:
下: H=E×0.60%÷当年天数
第十五部分 H=E×0.8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54 基金费用与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税收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 逐日累计至每月月 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在次月初3个工作日内出具资
末,按月支付。 由基金管理人在次月初3个工作 金划拨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于2个工作日内
日内出具资金划拨指令, 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 进行支付。 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
后于2个工作日内进行支付。 若遇法定节假日、 延。
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在通常情况下, 基金管理费每日按前一日 在通常情况下, 基金管理费每日按前一日基金
基金资产净值的0.80%年费率计提。 计算方法如 资产净值的0.60%年费率计提。 计算方法如下:
下: H=E×0.60%÷当年天数
第 二 十 H=E×0.8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85 五部分 基金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合同内容 摘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
要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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