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2-05-13 09:15:03 股吧网页版
兴银汇裕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05-13


兴银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兴银汇裕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2022 年第 1 号)

(本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公开发售)
基金管理人:兴银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五月

重要提示

兴银汇裕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9 年 11 月 15 日证监许可〔2019〕2343 号注册。
兴银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本基金管理人”或“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中国证监会对基金募集的注册审查以要件齐备和内容合规为基础,以充分的信息披露和投资者适当性为核心,以加强投资者利益保护和防范系统性风险为目标。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管理风险、其他风险及本基金的特有风险等。本基金是债券型基金,长期预期风险收益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同业存单、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等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正常市场环境下本基金的流动性风险适中。在特殊市场条件下,如证券市场的成交量发生急剧萎缩、基金发生巨额赎回以及其他未能预见的特殊情形下,可能导致基金资产变现困难或变现对证券资产价格造成较大冲击,发生基金份额净值波动幅度较大、无法进行正常赎回业务、基金不能实现既定的投资决策等风险。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资产支持证券,它是一种债券性质的金融工具,其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来自于基础资产池产生的现金流或剩余权益。与股票和一般债券不同,资产支持证券不是对某一经营实体的利益要求权,而是对基础资产池所产生的现金流和剩余权益的要求权,是一种以资产信用为支持的证券。资产支持证券存在信用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提前偿付风险、操作风险和法律风险等。

《基金合同》生效日起三年后的对应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2 亿元的,基金合同自动终止,同时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延续基金合同期限。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投资者购买本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本基金管理人不保证投资于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当投资者赎回时,所得或高于或低于投资人先前所支付的金额,如对本招募说明书有任何疑问,应寻求独立及专业的财务意见。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资产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基金招募说明书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基金招募说明书的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基金招募说明书并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基金招募说明书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至少每年更新一次。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或者构成一致行动人的多个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可达到或者超过 50%,本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公开销售。

本更新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 2022 年 4 月 22 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
表现摘自本基金 2022 年第 1 季度报告,数据截止日为 2022 年 3 月 31 日(财务
数据未经审计)。本基金托管人已复核了本次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目 录

第一部分 绪言......5
第二部分 释义......6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12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19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23
第六部分 基金的募集......25
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的生效......30
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32
第九部分 基金的投资......44
第十部分 基金的业绩......56
第十一部分 基金的财产.……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基金吧/财富号/股吧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