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11-20
东方红鑫裕两年定期开放信用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2020年第1号)
基金管理人: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二十日
【重要提示】
东方红鑫裕两年定期开放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募集申请经中国证 监 会 2019 年 11 月 15 日 证 监 许 可【2019】2366号文准予注册。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20年1月17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投资者在获得基金投资收益的同时,亦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可能包括:证券市场整体环境引发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大量赎回、巨额赎回或暴跌等导致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投资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操作风险、本基金特有的风险等。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卖者尽责、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基金可投资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由于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非公开发行和交易,且限制投资者数量上限,潜在流动性风险相对较大。若发行主体信用质量恶化或因投资者大量赎回基金需要变现资产时,受流动性所限,本基金可能无法及时卖出所持有的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从而可能给基金资产带来损失。
本基金可投资于资产支持证券,可能面临与基础资产相关的风险如信用风险、现金流预测风险和原始权益人的风险等,以及与资产支持证券相关的风险如市场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评级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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