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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2-15 00:03:11 股吧网页版
天弘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9-12-14

天弘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天弘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于 2019 年 10 月 30 日获得中国证监会准予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056
号)。

本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准予本基金募集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投资人在获得基金投资收益的同时,亦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可能包括:证券市场整体环境引发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大量赎回或暴跌导致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投资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操作风险以及本基金特有风险等。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主要采用完全复制法跟踪标的指数的表现,具有与标的指数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并非保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并不能保证投资于本基金不会产生亏损。
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并通过基金管理人或基金管理人委托的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其他机构购买基金。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
人提醒投资者注意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或基金经理作为发起资金提供方除外)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 50%,但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 50%的除外。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招募说明书约定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编制、披露与更新要求,自《信息披露办法》实施之日起一年后开始执行。

目 录

一、绪言...... 4
二、释义...... 5
三、基金管理人 ...... 10
四、基金托管人 ...... 20
五、相关服务机构 ...... 24
六、基金的募集 ...... 27
七、基金合同的生效 ...... 32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 34
九、基金的投资 ...... 45
十、基金的财产 ...... 53
十一、基金资产的估值 ...... 54
十二、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 60
十三、基金费用与税收 ...... 61
十四、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64
十五、基金的信息披露 ...... 65
十六、风险揭示 ...... 72
十七、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 78
十八、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 80
十九、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96
二十、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108
二十一、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 ...... 110
二十二、备查文件 ...... 111

一、绪言

《天弘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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