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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1-14
关于浦银安盛 MSCI 中国 A 股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以通讯方式二次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已以通讯方式组织召开了浦银安盛 MSCI 中国 A 股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以下简称“第一次持有人大会”),
投票期间为 2024 年 9 月 13 日起至 2024 年 10 月 12 日 17:00 止,审议《关于终
止浦银安盛 MSCI 中国 A 股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由于本人直接出具表决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未达到第一次持有人大会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一),未达到法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条件,
故第一次持有人大会未能成功召开,详情请阅本基金管理人于 2024 年 10 月 16
日发布的《关于浦银安盛 MSCI 中国 A 股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和《浦银安盛 MSCI 中国 A 股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关于浦银安盛 MSCI 中国 A 股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的约定,第一次持有人大会未能成功召开的,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原公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时间的 3 个月以后、6 个月以内,就原定审议事项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重新召集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应当有代表三分之一以上(含三分之一)基金份额的持有人参加方可召开。
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以通讯方式重新召集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审议同一议案,即《关于终止浦银安盛 MSCI 中国 A 股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
接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本次大会的权益登记日仍为 2024 年 9 月 12
日(第一次持有人大会权益登记日),权益登记日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有权参与投票。会议的具体安排如下:
1、会议召开方式:通讯方式。
2、会议投票表决起止时间:自 2025 年 1 月 17 日起,至 2025 年 2 月 15 日
17:00 时(以本基金管理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
3、会议纸质表决票的送达地点:
基金管理人: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上海市浦东新区滨江大道 5189 号 S2 座 客户服务中心
电话:(021)23212899
传真:(021)23212890
客服电话:400-8828-999;(021)33079999
网址:www.py-axa.com
联系人:张欣立
邮政编码:200127
请在信封表面注明:“浦银安盛 MSCI 中国 A 股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联接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二次召开)表决专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关于终止浦银安盛 MSCI 中国 A 股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
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详见附件一)。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权益登记日
本次大会的权益登记日为 2024 年 9 月 12 日(第一次持有人大会权益登记
日),即 2024 年 9 月 12 日交易时间结束后在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
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均有权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四、投票方式
(一)纸质表决票的填写和寄交方式
1、本次会议表决票详见附件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通过从相关报纸上剪裁、复印本次会议表决票或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py-axa.com)下载并打印表决票。
2、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按照表决票的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其中:
(1)个人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签字,并提供本人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
(2)机构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单位公章或大会召集人认可的业务预留印鉴,并提供加盖公章或大会召集人认可的业务预留印鉴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如有)或由授权代表在表决票上签字(如无公章),并提供该授权代表的身份证件、护照或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所签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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