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发深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7-03
广发深证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时间:二〇二四年七月
【重要提示】
1、广发深证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由广发深证 100 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LOF)转型而来,广发深证 1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由广发深证 100 指数分级证
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广发深证 100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经中国证监会 2012 年 2 月 15 日
《关于核准广发深证 100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200 号文)核
准募集,《广发深证 100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 2012 年 5 月 7 日起正式生效。
经中国证监会 2018 年 10 月 19 日《关于准予广发深证 100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变更注册的
批复》,并通过广发深证 100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 2020 年 5
月 26 日起,《广发深证 1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生效,原《广发深证 100 指
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同日起失效。经中国证监会 2024 年 4 月 16 日《关于准予广
发深证 1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变更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598 号文),并通过
广发深证 1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 2024 年 7 月 4 日起,
广发深证 1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正式转型为广发深证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广发深证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广发深证 1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同日起失效。《广发深证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不再保留原广发深证 1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的上市交易功能。
2、本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3、本基金的标的指数为深证 100 指数(指数代码:399330),该指数反映深圳市场核心
优质上市公司的股价变动走势,提供可交易的指数产品和金融衍生工具的标的物。
(1)选样空间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且满足下列条件的所有 A 股:
1)非 ST、*ST 股票;
2)上市时间超过六个月,A 股总市值排名位于深圳市场前 1%的股票除外;
3)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规、财务报告无重大问题;
4)公司最近一年经营无异常、无重大亏损;
5)考察期内股价无异常波动。
(2)选样方法
首先,计算入围选样空间股票在最近半年的 A 股日均总市值和 A 股日均成交金额;
其次,对入围股票在最近半年的 A 股日均成交金额按从高到低排序,剔除排名后 10%的
股票;
然后,对选样空间剩余股票按照最近半年的 A 股日均总市值从高到低排序,选取前 100
名股票构成指数样本股。
在排名相似的情况下,优先选取行业代表性强、盈利记录良好的上市公司股票作为样本股。
投资者可通过标的指数的编制机构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官网(www.cnindex.com.cn)查询标的指数的最新编制方案及详细信息。
4、本基金是广发深证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即“目标 ETF”,以下简称
“广发深证 100 ETF”)的联接基金,基金财产以间接或直接的方式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备选成份股。为紧密追踪业绩比较基准表现,本基金投资于目标 ETF 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90%。因此,长期来看,本基金具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股票市场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净值会随着标的指数和广发深证 100 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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