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天弘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增设份额及调整收益分配原则并相应修改相关法律文件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1-07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天弘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增设份额及调整收益分配原则并相应修改相关法律文件的公告为满足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提供更灵活的理财服务,根据《天弘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天弘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的有关约定,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决定
自 2024 年 11 月 7 日起增设天弘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本基
金”)F 类基金份额、调整本基金收益分配原则,并相应修改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有关内容。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增设 F 类基金份额的基本情况
1、基金份额类别
本基金在现有份额的基础上增设 F 类基金份额。
投资者申购基金时收取申购费,不收取销售服务费的,称为 E 类基金份额;投资者申购基金时不收取申购费,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
C 类基金份额和 F 类基金份额。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的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E 类、F 类基金份额的登记机构为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E 类、F 类基金份额仅在场外申购、赎回,且不上市交易。投资者可通过场外或场内两种方式对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进行申购与赎回,也可以仅通过场外方式对本基金E类、F 类基金份额进行申购与赎回。
本基金E类、C类和F类基金份额单独设置基金代码。E类基金份额代码009512,C 类基金份额代码 164206,F 类基金份额代码 022583。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和公告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投资人可自行选择申购的基金份额类别。
2、F 类基金份额的费率结构
1)本基金 F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
2)本基金 F 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具体如下表所示:
持有时间(T) 赎回费率
T<7日 1.50%
7日≤T 0
3)本基金 F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 F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
净值的 0.40%年费率计提。基金销售服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该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当年天数
H 为该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基金销售服务费
E 为该类基金份额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销售服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 5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划出,由基金管理人按相关合同规定支付给基金销售机构。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3、投资管理
本基金将对各类基金份额的资产合并进行投资管理。
4、信息披露
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并公布基金份额净值和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新增的 F 类基金份额自 2024 年 11 月 7 日起,在不晚于每个交
易日的次日,通过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交易日的 F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二、调整收益分配原则
本基金基金收益分配原则中,将“4、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在费用收取上不同,其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可能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补充完善为:
“4、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在费用收取上不同,其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可能有所不
同,基金管理人可对各类别基金份额分别制定收益分配方案。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三、重要提示
1、投资者可自 2024 年 11 月 7 日起办理本基金 F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
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业务;若日后调整上述业务的适用范围,基金管理人将另行通知或公告。
2、本基金增设 F 类基金份额、调整收益分配原则、更新基金管理人信息并相应修订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均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此次修订已经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3、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对《天弘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和《天弘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进行了相
应修订。修订后的上述法律文件自 2024 年 11 月 7 日起生效。
4、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thfund.com.cn)查阅本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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