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8-26
招商科技动力 3 个月滚动持有股票型
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招商科技动力3个月滚动持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0年5月12日《关于准予招商科技动力3个月滚动持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917号文)准予注册公开募集。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本基金管理人”或“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中国证监会对基金募集的注册审查以要件齐备和内容合规为基础,以充分的信息披露和投资者适当性为核心,以加强投资者利益保护和防范系统性风险为目标。中国证监会不对基金的投资价值、收益及市场前景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当投资人赎回时,所得或会高于或低于投资人先前所支付的金额。如对本招募说明书有任何疑问,应寻求独立及专业的财务意见。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投资者申购、赎回失败的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
本基金对于每份基金份额,设定三个月的滚动运作期。每个运作期到期日,基金份额持有人可提出赎回申请。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当期运作期到期日未提出赎回申请,则自该运作期到期日次一日起基金份额进入下一个运作期。故投资者将面临在运作期到期前无法赎回的风险,以及错过运作期到期日以至未能赎回而进入下一运作期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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