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红益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23年第3号)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11-27
东方红益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2023年第3号)
基金管理人: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重要提示】
东方红益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募集申请经中国证监会2020年3月13日证监许可【2020】437号文准予注册。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20年7月21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是一只债券型基金,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基金合同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投资者在获得基金投资收益的同时,亦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可能包括:证券市场整体环境引发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大量赎回、巨额赎回或暴跌导致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投资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操作风险、本基金特有的风险等。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卖者尽责、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
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当本基金持有特定资产且存在或潜在大额赎回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履行相应程序后,可以启用侧袋机制,具体详见基金合同和本招募说明书“侧袋机制”等有关章节。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基金管理人将对基金简称进行特殊标识,并且不办理侧袋账户的申购赎回。请基金份额持有人仔细阅读相关内容并关注本基金启用侧袋机制时的特定风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投资于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50%,但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基金管理人无法予以控制的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50%的除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招募说明书本次更新涉及基金管理人章节内容的更新,前述更新截止至2023年11月25日;基金投资组合报告和基金业绩表现截止至2023年3月31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其余所载内容截止至2023年5月21日。
目 录
一、绪言......4
二、释义......5
三、基金管理人......10
四、基金托管人......21
五、相关服务机构......26
六、基金的募集......37
七、基金合同的生效......38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39
九、基金的投资......52
十、基金的业绩......62
十一、基金的财产......64
十二、基金资产估值......65
十三、基金的收益与分配......73
十四、基金的费用与税收......75
十五、基金的会计与审计......80
十六、基金的信息披露......81
十七、侧袋机制......88
十八、风险揭示......91
十九、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100
二十、基金合同内容摘要......102
二十一、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119
二十二、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133
二十三、其他应披露事项......135
二十四、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125
二十五、备查文件......126
一、绪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东方红益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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