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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02-01 07:23:57 股吧网页版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新增平安中债1-5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2-01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平安中债1-5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

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签署的销售协议,本公司自2023年2月1日起新

增以上机构为以下产品的销售机构。

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2023年2月1日起,投资者可通过以上机构办理以下产品的开户、申

购、赎回、定投、转换等业务。

基金代码 基金名称 是否定投业 是否转换业务 是否参加费率优

务 惠

009721 平安中债1-5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A 是 是 是

009722 平安中债1-5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C 是 是 是

二、费率优惠

投资者通过销售机构申购或定期定额申购、转换上述基金,享受费率优惠,

优惠活动解释权归销售机构所有,请投资者咨询销售机构。本公司对其申购费

率、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以及转换业务的申购补差费率均不设折扣限制,优惠活

动的费率折扣由销售机构决定和执行,本公司根据销售机构提供的费率折扣办

理,若销售机构费率优惠活动内容变更,以销售机构的活动公告为准,本公司不

再另行公告。

三、重要提示

1、定投业务是基金申购业务的一种方式。投资者可以通过销售机构提交

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

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业务。上述开通定投业务

的基金的每期最低扣款金额详见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销售机构可根据需要

设置等于或高于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要求的最低扣款金额,具体最低扣款金

额以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2、基金转换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

公告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为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且由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办理注册登记的其他基金的基金份

额的行为。基金转换业务规则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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