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2-25
嘉实丰年一年定期开放纯债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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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实丰年一年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份额发售公告
重要提示
1、 嘉实丰年一年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
监会 2020 年 9 月 4 日《关于准予嘉实丰年一年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
批复》(证监许可[2020]2154 号)注册募集。
2、本基金是契约型、以定期开放方式运作的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嘉实丰年一年定期纯债债券A,基金代码:010254,收取认(申)购费
基金简称:嘉实丰年一年定期纯债债券C,基金代码:010255,不收取认(申)购费,
但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
3、本基金的管理人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托管人为中国邮政
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邮储银行”),注册登记机构为本公司。
4、本基金募集对象是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
投资者、合格境外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5、本基金自 2021 年 3 月 3 日至 2021 年 6 月 2 日通过本公司的直销中心和代销机构
的网点公开发售。
6、认购最低限额: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者通过代销机构或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
上直销首次认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1 元(含认购费),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1 元(含认购费),投资者通过代销机构认购本基金的具体认购最低限额以各代销机构为准;
投资者通过直销中心柜台首次认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20,000 元(含认购费),追加认购
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1 元(含认购费)。
在募集期内,投资者可多次认购,对单一投资者在认购期间累计认购份额不设上限,但
单一投资者经登记机构确认的认购份额不得达到或者超过本基金确认总份额的 50%,且不得
变相规避 50%集中度要求。如本基金单个投资人累计认购的基金份额数达到或者超过基金总
份额的 50%,基金管理人可以于募集期结束后采取部分确认等方式对该投资人的认购申请进
行限制。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认购申请有可能导致投资者变相规避前述 50%比例要
求的,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该等全部或者部分认购申请。投资人认购的基金份额数以基金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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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生效后登记机构的确认为准,对于超过部分的认购份额,登记机构不予确认。
7、投资者欲购买本基金,须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一个投资
者只能开设和使用一个基金账户;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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