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6-04 07:15:42 股吧网页版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富国消费精选30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C类基金份额并相应修订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6-04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富国消费精选30股票型证券

投资基金增加C类基金份额并相应

修订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富国消费精选30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
称“基金合同”)的约定,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富国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基金管理人”)决定对富国消费精选30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增加C类基金份额,并根据基金托管人信息更新、法律法规的更新等对基金合同及《富国消费
精选30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的相应条款进行修订。

本次因增加C类基金份额、基金托管人信息更新、法律法规的更新等而对基金合同作出
的修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属于基金合同约定的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的情形,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改。修改后的《富国消费精选30股
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富国消费精选30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将自2024
年6月6日起正式生效。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本次增加C类基金份额的相关安排

1、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本公司富国消费精选30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C类基金
份额,C类基金份额的份额代码为021605。富国消费精选30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将形成A类
和C类两类基金份额。两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设置对应的基金代码并分别计算和公告基金份
额净值,投资者申购时可以自主选择与A类基金份额或C类基金份额相对应的基金代码进行
申购。新增的C类基金份额从本类别基金财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不收取申购费用。本基金
不同基金份额类别之间不能相互转换。原有的基金份额在增加了C类基金份额后,全部自动
转换为A类基金份额,该类份额的申购赎回业务规则以及费率结构均保持不变。

2、C类基金份额的费率结构

1)申购费

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

2)赎回费

赎回费率如下表:

持有期限(N) 赎回费率

N<7日 1.50%

7日≤N<30日 0.50%

N≥30日 0

C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用由赎回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
人赎回C类基金份额时收取。

对持续持有C类基金份额少于30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将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3)销售服务费

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60%,按前一日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的
0.60%年费率计提。

3、C类基金份额申购和赎回的数额约定

1)基金管理人规定,本基金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人民币1元(含申购费),投资者通过销售
机构申购本基金时,除需满足基金管理人最低申购金额限制外,当销售机构设定的最低金额
高于上述金额限制时,投资者还应遵循相关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

直销网点单个账户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50,000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的最低
金额为单笔人民币20,000元(含申购费);已在直销网点有该基金认购记录的投资者不受首次
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其他销售网点的投资者欲转入直销网点进行交易要受直销网点最低
申购金额的限制。投资者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购基金份额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系统办理基金申购业务的不受直销网点单笔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
申购最低金额为单笔人民币1元(含申购费)。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本基金申购
的最低金额。

投资者可多次申购,但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50%
(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50%的除外)。

2)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时,每次对本基金的赎回申请不得低于0.01份基金份
额。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网点)保留的基金份……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基金吧/财富号/股吧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