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海富通富利三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8-13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海富通富利三个月
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决定以通讯方式召开海富通富利三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已于2024年8月12日在规定媒介发布了《海富通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海富通富利三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的公告》。为使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顺利召开,现发布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
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一、会议基本情况
海富通富利三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2020年11月17日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3093号文准予注册募集,
《海富通富利三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于2021
年7月20日生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
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海富通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经与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以通讯方式召开本
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关于持续运作海富通富利三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的议案》。会议具体安排如下:
1、会议召开方式:通讯开会方式。
2、会议投票表决起止时间:自2024年8月13日起,至2024年9月13日17:00止(投票表决
时间以基金管理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
3、将通讯表决票送达至本基金管理人,具体地址和联系方式如下:
收件人:吴晨莺
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479号19层1901-1908室
邮政编码:200120
联系电话:021-38650821
在信封表面注明:“海富通富利三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表决专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持有人大会审议的事项为《关于持续运作海富通富利三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的议案》(以下简称“《议案》”)《, 议案》详见附件一。
三、权益登记日
本次大会的权益登记日为2024年8月13日,即在2024年8月13日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
结束后,在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均有权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
四、纸质表决票的填写和寄交方式
1、本次会议表决票见附件三。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通过剪报、复印或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
(http://www.hftfund.com)、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下载并打印
等方式获取表决票。
2、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按照表决票的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其中:
(1)个人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签字,并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
(2)机构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机构公章或基金管理人认可的相关业务
专用章等(以下合称“公章”),并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
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
(3)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机构公章(如有)或由授权代表
在表决票上签字(如无公章),并提供该授权代表有效的身份证件、护照或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的
复印件,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所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或者证明该授权代表有权代表该合格境
外机构投资者签署表决票的其他证明文件,以及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营业执照、商业登
记证或者其他有效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以及取得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格的证明文件的复
印件;
(4)基金份额持有人可授权其他个人或机构代其在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上投票。
①个人投资者委托他人投票的,应由受托人在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并提供个人投资者
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以及填妥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参照附件二)。如受托人为个人,
还需提供受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如受托人为机构,还需提供受托人的加盖公
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
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
②机构投资者委托他人投票的,应由受托人在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并提供持有人的加
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
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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