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4-26
海富通利率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二一年四月
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2020年12月16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3484号文准予注册募集。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而波动,投资者根据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享受基金收益,同时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者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基金投资过程中产生的操作风险,基金投资对象与投资策略引致的特定风险,本基金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可能不一致的风险,实施侧袋机制对投资者的影响,等等。本基金投资于政策性金融债,可能面临政策性银行改制后的信用风险、政策性金融债流动性风险和投资集中度风险等。本基金的特定风险详见招募说明书“风险揭示”章节。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混合型基金、股票型基金。
投资者应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于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 50%,但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 50%的除外。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目 录
一、 绪言...... 4
二、 释义...... 5
三、 基金管理人...... 10
四、 基金托管人...... 22
五、 相关服务机构...... 25
六、 基金的募集...... 27
七、 基金合同的生效...... 31
八、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33
九、 基金的投资...... 45
十、 基金的财产...... 52
十一、 基金资产的估值...... 53
十二、 基金的收益分配...... 60
十三、 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62
十四、 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65
十五、 基金的信息披露...... 66
十六、 侧袋机制...... 73
十七、 风险揭示...... 76
十八、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83
十九、 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85
二十、 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102
二十一、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123
二十二、 其他应披露事项...... 125
二十三、 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126
二十四、 备查文件...... 127
一、 绪言
《海富通利率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其他有关规定以及《海富通利率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编写。
本招募说明书阐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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