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4-26
1
海富通利率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登记机构: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销售机构: 投资者可通过销售机构认购本基金
销售机构为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的直销机构和其他销售机构(即符合《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
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
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协议,
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直销机构即本公司设在上海的直
销中心,其他销售机构为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基
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汇成
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2
海富通利率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重要提示
1. 海富通利率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募集已获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3484 号文注册。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
募集的注册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风险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推荐或
保证。
2.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基金的运作方式为契约型开放式。本基金投资于
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其中投资于利率债资产的比例不低于非
现金基金资产的 80%。本基金管理人为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
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登记机构为海富通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
3. 本基金自 2021 年 5 月 6 日起至 2021 年 8 月 5 日止,通过销售机构公开
发售。
本基金销售机构为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直销机构和其他销售机构(即
符合《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
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协议,办理基
金销售业务的机构)。其中直销机构指本公司设在上海的直销中心,其他销售机
构指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珠海盈米基金销
售有限公司、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需要,增加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本基金,并按照相
关规定及时公告。
4. 募集规模上限
本基金首次募集规模上限为 80 亿元人民币(不包括募集期利息)。基金管理
人根据认购的情况可适当调整募集时间,并及时公告,但最长不超过法定募集期
限。
基金募集过程中募集规模达到 80 亿元的,基金提前结束募集。在募集期内,
3
任何一个交易日(含第一交易日)当日募集截止时间后,认购申请金额超过 80
亿元,基金管理人将采取末日比例确认的方式实现规模的有效控制。当发生末日
比例确认时,基金管理人将及时公告比例确认情况与结果。未确认部分的认......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