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信招信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4-22
安信招信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4 年 4 月更新)
基金管理人: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安信招信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募集申请于 2021 年 1 月 26 日经中国证监
会证监许可〔2021〕232 号文注册。本基金基金合同于 2021 年 5 月 20 日正式生效。
本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安信招信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根据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享受基金收益,同时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可能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市场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份额持有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投资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操作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股票型基金。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谨慎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基金通过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买卖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以下简称“港股通标的股票”),会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港股市场股价波动较大的风险(港股市场实行 T+0 回转交易,且对个股不设涨跌幅限制,港股股价可能表现出比 A 股更为剧烈的股价波动)、汇率风险(汇率波动可能对基金的投资收益造成损失)、港股通机
制下交易日不连贯可能带来的风险(在内地开市香港休市的情形下,港股通不能正常交易,港股不能及时卖出,可能带来一定的流动性风险)等。具体风险揭示烦请查阅本招募说明书“风险揭示”章节内容。
本基金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不得超过股票资产的 50%,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
略需要或不同配置地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港股。
本基金投资于股指期货和国债期货,会面临投资期货所特有的风险,包括杠杆风险、基差风险、期货展期时的流动性风险、期货盯市结算制度带来的现金管理风险、到期日风险、对手方风险、连带风险、未平仓合约不能继续持有的风险、强制平仓风险等。
本基金可投资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由于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为非公开发行和交易,且限制投资者数量上限,潜在流动性风险相对较大。若发行主体信用质量恶化或投资者大量赎回需要变现资产时,受流动性所限,本基金可能无法卖出所持有的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从而可能给基金净值带来损失。
本基金投资于资产支持证券,会面临投资资产支持证券所特有的风险,包括信用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提前偿付风险等。具体风险烦请查阅本基金招募说明书的“风险揭示”章节的具体内容。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若投资可能面临中国存托凭证价格大幅波动甚至出现较大亏损的风险,以及与创新企业、境外发行人、中国存托凭证发行机制以及交易机制等相关的风险。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 50%,但在基金运
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基金管理人无法予以控制的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 50%的除外。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基金对于每份基金份额设置一年锁定期限,基金份额在锁定持有期内不办理赎回及转换转出业务。自锁定持有期结束后即进入开放持有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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