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12
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
基金新增腾安基金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腾安基金”)签署的销售协议和相关业务准备情况,自2024年8月12日起,腾安基金将
开始销售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
一、适用基金范围
序号 基金名称 基金代码
1 上银慧鼎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 012750
2 上银聚泽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020432
3 上银政策性金融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 021139
4 上银中债5-10年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C类 021011
5 上银中债1-3年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C类 021138
注:在遵守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相关业务公告的前提下,销售机构办理各项基金销售
业务的具体日期、时间、流程、业务类型及费率优惠活动(如有)以销售机构的安排和规定为
准。
二、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
网站:www.txfund.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0-890-555
2、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网站:www.boscam.com.cn
客户服务电话:021-60231999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
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之前,请认真
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法律文件,充分认识基金的
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认真考虑基金存在的各项风险因素,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
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因素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适当
性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并谨慎做出投资决策。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
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
自行负担。
特此公告。
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八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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