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富通养老目标日期2035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开放日常申购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12-20
海富通养老目标日期 2035 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
(FOF)开放日常申购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 年 12 月 20 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海富通养老目标日期 2035 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
中基金(FOF)
基金简称 海富通养老目标 2035 三年持有混合发起式(FOF)
基金主代码 013253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发起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1 年 12 月 14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
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海富通养老目标日
期 2035 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基金
合同》、《海富通养老目标日期 2035 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
起式基金中基金(FOF)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
申购起始日 2021 年 12 月 22 日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2021 年 12 月 22 日
2 日常申购(定期定额投资)、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目标日期(即 2035 年 12 月 31 日,含该日)的期间,
本基金对每份基金份额设置锁定持有期。锁定持有期指基金合同生效日(对认购
份额而言)、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对申购份额而言)起(即锁定持有期起始日),
至基金合同生效日、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起次三年的年度对日的前一日(即锁定
持有期到期日)之间的区间,若该年度对日为非工作日或不存在对应日期的,则
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若锁定持有期起始日起至目标日期的时间间隔不足 3 年,则以目标日期为锁定持有期到期日。基金份额在锁定持有期内不办理赎回业务。自目标日期次日起,本基金将不再设定每份基金份额的锁定持有期,基金管理人可在每个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等业务。
本基金基金合同自2021年12月14日起生效,本基金首个赎回起始日为2024年 12 月 16 日。对于申购所得基金份额,请投资者关注持有份额的到期日。
本基金为投资者办理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时正常交易的工作日(若本基金参与港股通交易且该工作日为非港股通交易日时,则基金管理人有权决定本基金是否开放申购和赎回等业务,具体以届时公告为准)。在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相关业务时除外。由于各销售机构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开放日的具体交易时间应以各销售机构具体规定的时间为准。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本基金单笔申购的最低金额为 10 元,销售机构在此最低金额基础之上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直销柜台单个账户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50,000 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单笔人民币 10,000 元(含申购费)。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本基金申购的最低金额。
3.2 申购费率
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资产,主要用于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
3.2.1 前端收费
本基金的申购费率按照申购金额逐级递减,登记机构根据单笔申购的实际确认金额确定每笔申购所适用的费率并分别计算。本基金的申购费率如下:
申购金额(M) 申购费率
目标日期前
目标日期后
(即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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