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16
关于财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旗下部分基金在腾安基金销售(深圳)
有限公司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和
基金转换业务的公告
根据财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腾安基金销售(深
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安基金”)签署的销售协议,自2024年8月16日起,本
公司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在腾安基金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以下简称“定
投”)和基金转换业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在腾安基金开通以下基金的定投业务:
产品简称 产品代码
财通资管睿兴债券A 016432
财通资管睿兴债券C 016433
财通资管鸿享30天滚动持有发起式中短债A 013546
财通资管鸿享30天滚动持有发起式中短债C 013547
二、在腾安基金开通以下基金的转换业务:
产品简称 产品代码
财通资管睿兴债券A 016432
财通资管睿兴债券C 016433
财通资管鸿享30天滚动持有发起式中短债A 013546
财通资管鸿享30天滚动持有发起式中短债C 013547
自 2024年8月16日起,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通过腾安基金办理上述基金
的转换业务。本次仅开通上述基金与腾安基金代销的本公司旗下其他注册登
记在本公司的且已开通转换业务的基金转换业务。
基金转换业务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申请将其持有本公司管理的某一基金
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其他基金的基金份额的行为。本
公司所管理的尚未开通转换的开放式基金及今后发行的开放式基金是否开转
换业务将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并另行公告。
三、基金转换业务规则:
1、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由同一销售机构销售的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
的、在同一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处注册登记的基金。投资者办理基金转换业务
时,转出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
同一基金不同类别基金份额间不开放相互转换业务。
2、基金转换采取“未知价法”,即基金的转换价格以转换申请受理当日各基
金转出、转入的基金份额资产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3、基金转换以份额为单位进行申请,遵循“先进先出”的业务规则,即份额
注册日期在前的先转换出,份额注册日期在后的后转换出。基金转换申请转出
的基金份额必须是可用的份额。
4、注册登记机构以收到有效转换申请的当天作为转换申请日(T日)。正常
情况下,投资者转换基金成功的,注册登记机构将在T+1日对投资者T日的基
金转换业务申请进行有效性确认,办理转出基金的权益扣除以及转入基金的权
益登记。自T+2日起,投资者可向销售机构查询基金转换的成交情况,并有权
转换或赎回该部分基金份额。
5、单笔转换申请应当满足基金《招募说明书》中转入基金最低申购数额和
转出基金最低赎回数额限制。若转入基金有大额申购限制的,则需遵循相关大
额申购限制的约定。
6、当某笔转换业务导致投资者基金交易账户内余额小于转出基金的《基
金 合同》和《招募说明书》中“最低持有份额”的相关条款规定时,剩余部分的基
金份额将被强制赎回。
7、发生巨额赎回时,基金转出与基金赎回具有相同的优先级,由基金管理
人按照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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