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国中证10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10-10
富国中证10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的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
理办法》、《富国中证10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合同》
的有关规定,现将富国中证10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以
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本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大会投票表决起止时间为
自2023年9月1日起,至2023年9月30日17:00止。2023年10月9日,在本基金
的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本基金管理人对本次
大会表决进行了计票,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计票过程进行了见证,上海市
东方公证处对计票过程及结果进行了公证。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权益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
及代理人可参加本次持有人大会并参与表决。经统计,本人直接出具意见或授
权他人代表出具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份额少于权益登记日基金总
份额的50%,未达到法定的会议召开条件。
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本次召开持有人大会的律师费、公证费由基
金资产承担,本次会议费用如下表:
项目 金额(单位:元)
律师费 40000
公证费 10000
合计 50000
二、重要提示
1、基金管理人将就本次会议情况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2、投资人可通过基金管理人网站查阅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相关公
告文件。
三、备查文件
1、《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开会方式召开富国中证1000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2、《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开会方式召开富国中证1000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3、《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开会方式召开富国中证1000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4、上海市东方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
5、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10日
公 证 书
(2023)沪东证经字第10288号
申请人: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
道1196号世纪汇办公楼2座27-30层。
法定代表人:裴长江。
委托代理人:陈文敏,女,XXXX 年 XX 月 XX 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
XXXXXXXXXXXXXXXXXX。
公证事项:现场监督(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计票)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23年9月6日向本公证处申请,对该公司召开
富国中证10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通讯会议方式)表决计票过程进行现场监督公证。
申请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
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富国中证10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
接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召开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申请人依法在有
关报刊和互联网媒体平台上刊登了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的公告、第1次提示性公告和第2次提示性公告。大会审议的事项为《关于持续
运作富国中证10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的议案》。申请人
向本处提交了该公司的营业执照、富国中证10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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