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5-21 09:09:07 股吧网页版
浦银安盛高端装备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5-21

浦银安盛高端装备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
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4 年 5 月 21 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浦银安盛高端装备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浦银安盛高端装备混合

基金主代码 019864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4 年 3 月 28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
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
披露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
公告依据 办法》、《浦银安盛高端装备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浦银
安盛高端装备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
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等有关规定。

申购起始日 2024 年 5 月 22 日

赎回起始日 2024 年 5 月 22 日

转换转入起始日 2024 年 5 月 22 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 2024 年 5 月 22 日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2024 年 5 月 22 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浦银安盛高端装备混合 A 浦银安盛高端装备混合 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19864 019865

该分级基金是否开放申

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 是 是

投资)
2 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基金管理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 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若本基金参与港股通交易且 该工作日为非港股通交易日时,则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基金是否开 放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具体以届时提前发布的公告为准),但基金管理人根 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中载明。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 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 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1、投资人通过其他销售机构和电子直销渠道首次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
币 0.1 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0.1 元(含申购费);投
资人通过直销机构(柜台方式)首次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0,000 元(含 申购费),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000 元(含申购费)。

2、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具体规定请 参见相关公告。

3、基金管理人有权决定本基金的总规模限额,但应最迟在新的限额实施前 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 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 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基金管理人基于投资运作与风险控制的需要,可采取上述措施对基金规模予以控 制。具体见基金管理人相关公告。

3.2 申购费率

投资人在申购 A 类基金份额时支付申购费用,申购 C 类基金份额不支付申购
费用,但从该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投资人可以多次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按每笔 A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申请单独计算。

本基金 A 类和 C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如下:

申购金额(M,含申购费) A类基金份额申购费率C类基金份额申购费率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基金吧/财富号/股吧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