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盈华证龙头红利50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6-15
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宝盈华证龙头红利 50 指数型
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投资理财需求,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本公司”或“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
致,决定自 2024 年 6 月 15 日起,对《宝盈华证龙头红利 50 指数型发起式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进行相应修改。具体事宜如
下:
一、关于《宝盈华证龙头红利 50 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
修改内容
本次对《宝盈华证龙头红利 50 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修
改内容具体如下:
章节 原文 修改后的内容
第七部分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
基金合同 (一)基金管理人简况 (一)基金管理人简况
当事人及 住所:深圳市深南大道 6008 号特区报业大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紫荆社区深
权利义务 厦 15 楼 南大道 6008 号深圳特区报业大厦 15 层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1、由于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 1、由于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
服务费,而 C 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 服务费,而 C 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
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供分配利润 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供分配利润
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 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
份额享有同等收益分配权。 份额享有同等收益分配权。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
第十六部 与红利再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选择现 红与红利再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选择
分 基金 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 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
的收益与 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且基金份额持有人 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且基金份额持有
分配 可对 A 类、C 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 人可对 A 类、C 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
收益分配方式;若基金份额持有人不选 的收益分配方式;若基金份额持有人不选
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 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
红。 红。
3、本基金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 3、本基金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
下可进行收益分配,具体分红方案见基金 提下可每季度进行收益分配,具体分红方
管理人根据基金运作情况届时不定期发布 案见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运作情况届时不
的相关分红公告,若《基金合同》生效不 定期发布的相关分红公告,若《基金合
满 3 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同》生效不满 3 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4、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 4、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
规定。 其规定。
在符合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约定,并对基 在符合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约定,并对基
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前提 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前提
下,基金管理人可对基金收益分配原则和 下,基金管理人可对基金收益分配原则和
支付方式进行调整,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 支付方式进行调整,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但应于变更实施日前按照《信 有人大会,但应于变更实施日前按照《信
息披露办法》的要求在规定媒介公告。 息披露办法》的要求在规定媒介公告。
二、其他重要事项
1、本次对《基金合同》的修改系《基金合同》约定的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的事项,对原有基金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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