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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3-29 13:11:18 股吧网页版
关于平安港股通红利精选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3-29

关于平安港股通红利精选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赎回、
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4 年 3 月 29 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平安港股通红利精选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平安港股通红利精选混合发起式

基金主代码 021046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4年3月26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平安
港股通红利精选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平
安港股通红利精选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 2024年4月2日

转换转入起始日 2024年4月2日

赎回起始日 2024年4月2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 2024年4月2日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2024年4月2日

下属基金份额的简称 平安港股通红利精选混合发 平安港股通红利精选混合发

起式A 起式C

下属基金份额的交易代码 021046 021047

该基金份额是否开放申购、 是 是

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
2. 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本基金的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
证券交易所的交易日(若该交易日非港股通交易日,则本基金不开放申购和赎回等业务),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1、原则上,投资者通过其他销售机构申购,单个基金账户单笔最低申购金额起点为人民币1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不受限制。

基金管理人直销网点接受首次申购申请的最低金额为单笔人民币50,000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单笔人民币20,000元(含申购费)。

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系统办理基金申购业务的不受直销网点单笔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首次申购、追加申购单笔最低起点金额为人民币1元(含申购费)。

实际操作中,以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

2、投资者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购基金份额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3、投资者可多次申购,对单个投资者的累计持有基金份额不设上限限制,但单一投资者(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或基金经理等人员作为发起资金提供方除外)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50%(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50%的除外)。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管理人基于投资运作与风险控制的需要,可采取上述措施对基金规模予以控制。具体见基金管理人相关公告。

5、投资者投资基金管理人“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时,每期扣款金额最低不少于人民币10元(含申购费)。实际操作中,以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

6、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等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7、申购份额、余额的处理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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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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