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吧首页 > > 正文
  •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4-02 09:33:54 股吧网页版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新增平安港股通红利精选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4-02


根据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度小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和耕传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中正达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通华财富(上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华瑞保险销售有限公司、宜信普泽(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陆享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中欧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赢通)、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雪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市前海排排网基金销售有限责任公司签署的销售协议,本公司自2024年4月2日起新增以上机构为平安港股通红利精选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 A:021046,基金代码 C:021047,以下简称“本基金”)的销售机构。
一、自2024年4月2日起,投资者可通过以上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定投、转换等业务。

二、重要提示

1、定投业务是基金申购业务的一种方式。投资者可以通过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业务。以上开通定投业务的基金的每期最低扣款金额详见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销售机构可根据需要设置等于或高于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要求的最低扣款金额,具体最低扣款金额以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2、基金转换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且由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办理注册登记的其他基金的基金份额的行为。基金转换业务规则与转换业务的收费计算公式参见本公司网站的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转换业务规则说明的公告》。

件。

三、费率优惠

投资者通过销售机构申购或定期定额申购、转换本基金,享受费率优惠,优惠活动解释权归销售机构所有,请投资者咨询销售机构。本公司对其申购费率、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以及转换业务的申购补差费率均不设折扣限制,优惠活动的费率折扣由销售机构决定和执行,本公司根据销售机构提供的费率折扣办理,若销售机构费率优惠活动内容变更,以销售机构的活动公告为准,本公司不再另行公告。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188-8

网址:www.fund123.cn

(2)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1818-188

网址:www.1234567.com.cn

(3) 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118

网址:http://kenterui.jd.com

(4) 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28-1288

网址:http://www.ftol.com.cn/etrading

(5)北京度小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055-4

网址:www.baiyingfund.com

(6)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357-8

网址:http://www.18.cn/

(7)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2555

网址:http://www.5ifund.com/

客服电话:400-700-9665
网址:http://www.ehowbuy.com/
(9)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177
网址:http://www.snjijin.com/
(10)和耕传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0-555-671
网址:http://www.hgccpb.com/
(11)上海中正达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6767-523
网址:www.zhongzhengfund.com
(12)通华财富(上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101-9301
网址: www.tonghuafund……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基金吧/财富号/股吧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