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02
嘉实中证A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嘉 实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四月
重要提示
1、 嘉实中证A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以下简称
“本基金” )经中国证监会2024年3月29日证监许可[2024]510号《关于准予
嘉实中证A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注册的批复》 注册募
集。
2、本基金是契约型开放式ETF联接基金。
基金简称:嘉实中证A50ETF联接A,基金代码:021214,收取认(申)购
费
基金简称:嘉实中证A50ETF联接C,基金代码:021215,不收取认(申)
购费,但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
3、本基金的管理人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托
管人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农业银行” ),注册登记
机构为本公司。
4、本基金募集对象是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
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
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5、本基金自2024年4月8日至2024年4月19日通过各销售机构公开发售。
6、认购最低限额:
在基金募集期内, 投资者通过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直销或非直销
销售机构首次认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元(含认购费),追加认购单笔最
低限额为人民币1元(含认购费);投资者通过直销中心柜台首次认购单笔最
低限额为人民币20,000元(含认购费),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元
(含认购费)。 各销售机构对本基金的具体认购最低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
定的,以各销售机构规定为准。
在募集期内,投资者可多次认购,对单一投资者在认购期间累计认购份额
不设上限。 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7、投资者欲购买本基金,须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
外,一个投资者只能开设和使用一个基金账户;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
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帮助他人违规进行认购。
8、投资者应保证用于认购的资金来源合法,投资者应有权自行支配,不存
在任何法律上、合约上或其他障碍。
9、销售机构受理申请并不表示对该申请是否成功的确认,而仅代表确实
收到了认购申请。 申请是否成功应以基金注册登记与过户机构(即嘉实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的确认登记为准。 投资者可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到各销售网点
查询最终成交确认情况和认购的份额。
10、本公告仅对“嘉实中证A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
金” 份额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 投资者欲了解“嘉实中证A50交易
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嘉实中证
A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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