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5-24
中欧中证港股通央企红利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QDII)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编制日期:2024 年 5 月 23 日
送出日期:2024 年 5 月 24 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 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中欧中证港股通央企红利指 基金代码 021583
数发起(QDII)
下属基金简称 中欧中证港股通央企红利指 下属基金交易代码 021583
数发起(QDII)A
下属基金简称 中欧中证港股通央企红利指 下属基金交易代码 021584
数发起(QDII)C
基金管理人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境外投资顾问 - 境外托管人 中国民生银行香港分行
基金合同生效日 -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 暂未上市
期
基金类型 股票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 -
基金经理 FANG SHENSHEN 经理的日期
证券从业日期 2006 年 06 月 01 日
基金合同生效满3年之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人民币或等值货币(美元资产按
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对美元汇率中间价折算为人民币),基金合同应当终止,
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方式延续。若届时的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发
生变化,上述终止规定被取消、更改或补充,则本基金可以参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或中
国证监会规定执行。
其他 未来若出现标的指数不符合要求(因成份股价格波动等指数编制方法变动之外的因素
致使标的指数不符合要求的情形除外)、指数编制机构退出等情形,基金管理人应当自该
情形发生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更换基金标的指数、
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在6个月内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进行表决,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未成功召开或就上述事项表决未通过的,基金合同自
动终止。
基金管理人有权决定本基金是否转型为基金管理人同时管理的跟踪同一标的指数的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ETF)联接基金并相应修改《基金合同》,如决定以ET
F联接基金模式运作,则届时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但须提前公告。
注:本基金目前仅开通人民币份额的发售,未来基金管理人可根据需要开通美元或其他币种份额的认购业务,详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公告。本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中涉及的基金份额类别均指人民币份额。
二、 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请投资者阅读《招募说明书》"基金的投资"章节了解详细情况
投资目标 本基金进行被动指数化投资,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最小
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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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