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吧首页 > > 正文
  •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7-24 09:04:21 股吧网页版
关于汇百川远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销售机构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7-24


汇百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汇百川远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销售机构的公告

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根据汇百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和麦高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的基金销售服务协议,本公司将增加上述销售机构自2024年7月24日起办理汇百川远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汇百川远航混合,基金代码:A类021663、C类021664)的销售相关业务。具体的业务流程、办理时间和办理方式以各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一、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1、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公司网址:www.fund123.cn

客服电话:95188-8

2、麦高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网址:www.mgzq.com

客服电话:400-618-3355

二、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全面了解基金的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投资者自行承担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投资有风险,选择须谨慎。敬请投资者于投资前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最新招募说明书及其他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汇百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 7月 24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基金吧/财富号/股吧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