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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3-02-10
关于嘉实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调整赎回费率的公告
为应对复杂多变的证券市场环境,更好地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提高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嘉实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有关规定,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或“本公司”)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建
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决定自 2023 年 2 月 13 日起调整嘉实
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赎回费率,并对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进行相应更新。现将本基金调整赎回费率的相关内容说明如下:
一、《招募说明书》修改内容
将“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中“(六)申购、赎回的费率”的赎回费率由原来的:
“2、本基金对A、C类基金份额收取赎回费,在投资者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按照持有时间递减,即相关基金份额持有时间越长,所适用的赎回费率越低。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对A类基金份额,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大于等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25%应归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对于持有期限少于30日的C类基金份额所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具体如下:
持有期限(H) 赎回费率
H<7 天 1.50%
7 天≤H<365 天 0.10%
365 天≤H<730 天 0.05%
H≥730 天 0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具体如下:
持有期限(H) 赎回费率
H<7 天 1.50%
7 天≤H<30 天 0.75%
H≥30 天 0
”
修改为:
“2、本基金对A、C类基金份额收取赎回费,在投资者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基金份额
的赎回费率按照持有时间递减,即相关基金份额持有时间越长,所适用的赎回费率越低。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对A类基金份额,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30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于持有期限少于30日的C类基金份额所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具体如下:
持有期限(H) 赎回费率
H<7 天 1.50%
7 天≤H<365 天 0.025%
365 天≤H<730 天 0.0125%
H≥730 天 0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具体如下:
持有期限(H) 赎回费率
H<7 天 1.50%
7 天≤H<30 天 0.75%
H≥30 天 0
”
将“八、基金份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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