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8-04
鹏华消费领先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8 月
重要提示
鹏华消费领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由普惠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成。 2013 年 11
月 19 日, 普惠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以现场方式召开, 大会讨论通过了普惠基
金转型议案, 内容包括普惠证券投资基金由封闭式基金转为开放式基金、 调整存续期限、
终止上市、 调整投资目标、 范围和策略、 修订基金合同等, 并更名为“鹏华消费领先灵活配
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经中国证监会备案,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 自 2013 年
12 月 23 日起, 由《 普惠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修订而成的《 鹏华消费领先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生效, 原《 普惠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同日起失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
备案, 但并不表明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也不表明投
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属于混合型基金, 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债券型基金, 低
于股票型基金, 属于证券投资基金里中高风险、 中高预期收益的品种。 投资人在投资本基
金前, 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 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 理性判断市场, 并
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 包括但不限于: 系统性风险、 非系统性风险、 管理风险、
本基金特定风险等。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
本基金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 诚实信用、 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
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 原
则, 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后, 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 由投资人
自行承担。 投资有风险, 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
同。
本招募说明书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18 年 6 月
22 日, 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 2018 年 3 月 31 日( 未经审计) 。
目 录
第一部分 绪 言
第二部分 释 义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第六部分 基金的历史沿革
第七部分 基金的存续
第八部分 基金的集中申购
第九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第十部分 基金的投资
第十一部分 基金的业绩
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财产
第十三部分 基金资产的估值
第十四部分 基金的收益分配
第十五部分、 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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