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6-03-25
易方达中债新综合债券指数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LOF)
2015年年度报告摘要
2015年12月31日
基金管理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五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6年3月22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已经审计。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基金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本报告期自2015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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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基金简介
2.1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简称 易方达中债新综指发起式(LOF)
场内简称 易基综债
基金主代码 161119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上市开放式(LOF)、发起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2年11月8日
基金管理人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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