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6-06-21
易方达中债新综合债券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要
基金管理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六月
重要提示
本基金根据2012年8月9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易方达中债新综合债券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募集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1072号)和2012年9月7日《关于易方达中债新综合债券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募集时间安排的确认函》(基金部函[2012]820号)的核准,进行募集。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12年11月8日正式生效。
本摘要根据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固定收益类资产并不直接在二级市场买入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也不参与一级市场新股申购、新股增发和新可转换债券申购。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请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获得基金投资收益,亦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市场价格产生影响的市场风险,由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运作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以及本基金指数化投资过程中产生的与标的指数和指数跟踪相关的风险,等等。本基金为债券型指数基金,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低于股票基金、混合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基金是发起式基金,本基金发起资金认购的金额不少于1000万元,且发起资金认购的基金份额持有期限不少于3年。当发起份额持有期限满3年后,发起份额持有人可赎回发起份额。
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与债券,基金投资人有可能获得较高的收益,也有可能损失本金。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本招募说明书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除非另有说明,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6年5月8日,有关财务数据截止日为2016年3月31日,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5年12月31日。(本报告中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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