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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03-22 07:41:07 股吧网页版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易方达中债新综合债券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修订基金合同、托管协议部分条款及调整赎回费相关规则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8-03-22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易方达中债新综合债券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修订基金合同、托管协议部分条款及调整赎回费相关规则的公告

根据《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管理规定》)及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有关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监管机构备案,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决定对易方达中债新综合债券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进行修订,并对本基金赎回费相关规则进行调整。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修订

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具体修订内容详见附件《易方达中债新综合债券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修订说明》。本次修订属于基金合同约定的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可以协商一致变更基金合同的事项,并已履行规定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二、赎回费相关规则调整

鉴于《管理规定》规定“基金管理人应当强化对投资者短期投资行为的管理,对除货币市场基金与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以外的开放式基金,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投资者收取不低于 1.5%的赎回费,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基金管理人将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包含场外份额、场内份额)、C类基金份额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不含)对应的赎回费率调整为1.5%。对A类基金份额(包含场外份额、场内份额)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计入基金财产的比例调整为100%,对C类基金份额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计入基金财产的比例维持不变,仍为100%。

转换业务涉及的本基金赎回费相关规则按上述规则进行调整。

三、上述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修订及赎回费相关规则调整等事宜自

2018年3月31日起生效。对于2018年3月30日15:00之前的赎回申请,适

用调整前的赎回费规则;对于2018年3月30日15:00之后的赎回申请,适

用调整后的赎回费规则。

基金管理人将在届时更新本基金招募说明书时一并更新相关内容。

四、其他事项

1.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客户服务电话:400-881-8088

网址:www.efunds.com.cn

2.风险提示:

(1)本次基金管理人系根据《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修订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所修订内容可能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及投资者办理基金申购、赎回业务产生一定影响,包括且不限于:出于流动性风险管理需要增加或调整了基金的部分投资限制规定;对投资者持有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包含场外份额、场内份额)、C类基金份额少于7日(不含)收取1.5%的短期赎回费;在规定的特定情形下可能会对投资者的申购/赎回申请数量进行限制、临时拒绝或暂停申购/赎回申请、对部分赎回申请进行延期办理等,由此可能导致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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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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