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1-19
银华内需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LOF)
2017 年第 4 季度报告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基金管理人: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 2018 年 1 月 19 日
银华内需精选混合( LOF) 2017 年第 4 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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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18 年 1 月 17 日复核了本
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
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 2017 年 10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银华内需精选混合( LOF)
场内简称 银华内需
交易代码 161810
基金运作方式 上市契约型开放式( LOF)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09 年 7 月 1 日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280,460,904.55 份
投资目标
本基金通过重点投资于内需增长背景下具有持续竞
争力的优势企业,在控制投资组合风险的前提下,
追求基金资产的长期持续增值。
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采取积极、主动的资产配置策略,重点投
资内需增长背景下具有持续竞争力的优势企业,力
求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范围为:股票投资占基金资
产的比例为 60%-95%,现金、债券资产、权证以及中
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证券品种占基金资产
的 5%-40%,其中,基金持有全部权证的市值不得超
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3%,基金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
产净值百分之五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
府债券。
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80% 上证国债指数收益率
20%。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其预期收益和预期
风险水平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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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型基金,属于较高预期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的基
金产品。本基金将力求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实
现较高的投资收益。
基金管理人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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