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富通中证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2017年第2季度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7-07-20
海富通中证1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2017年第2季度报告
2017年6月30日
基金管理人: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二〇一七年七月二十日
第1页共15页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7年7月19日复
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7年4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海富通中证100 指数(LOF)
场内简称 海富100
基金主代码 162307
交易代码 162307
基金运作方式 上市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09年10月30日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89,120,089.76份
采用指数化投资方式,通过有效的投资程序约束和数
投资目标 量化风险管理手段,控制基金投资组合相对于业绩比
较基准的偏离度,实现对业绩比较基准的有效跟踪。
本基金采取完全复制策略,即按照标的指数的成份股
投资策略 构成及其权重构建基金股票投资组合,并根据标的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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